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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迪华幼科学“示范园”申请资格及流程

一、申报资格与条件
1、热心致力于学前教育事业,对学前科学教育感兴趣,熟悉智迪华幼科学课程的理念与教学方法,能够较好的完成园所科学领域的教学目标。
2、了解示范园的工作要求,愿意承担并有能力、有条件完成示范园对外开放的任务。
3、接受过一次以上总部组织的教师培训,并在全园所开展智迪华幼科学课程一年以上。
4、在教学中正常使用智迪华幼科学材料包及相关辅助教学内容。
5、各班能正确配备、使用教学材料,包括书、学具、教师基本配备,园内及各班的科学环境丰富合理。
二、申报程序与时间
1、申请单位向总部(或总部指定的联络处处)索取申报材料
2、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加盖公章后寄回总部。
3、总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核实,对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的申请单位寄发批复。
4、申请单位向总部交纳认证费用。
5、总部在收到认证费后,为申请单位颁发统一的示范园牌匾,并建档管理。
6、申请单位从被批准之日起,即成为示范园。
三、示范园的工作要求
1、宣传职能
充分利用各种渠道、条件和机会,向家长和社会宣传、介绍智迪华幼科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方法。
2、研究职能
积极开展智迪华幼科学课程的实验和研究。
结合本园(所)的能力,定期向总部提交有关智迪华幼科学课程的教学方案和教学反思,配合总部开展调研工作。
3、学习职能
积极参加总部在该地区组织的智迪华幼科学课程的交流、培训和推广活动。
4、对外展示职能
能对周边园所开放观摩、学习,向其他园所介绍本单位的教学经验,教学体会等。
四、示范园所享受的待遇
1、示范园可优先享受总部的各种教研成果,并拥有优先回访权。
2、总部对教学、科研工作突出的实验园进行奖励。
3、优先参加总部组织的全国性教研活动。
4、优先安排去韩国参观学习的机会。
5、优先安排本园教师的优秀教案,进入总部集结出版的《园所优秀科学教案集锦》
6、根据条件总部还可以配合实验园在所在地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关、宣传活动,以扩大该园影响。
7、享受购买课程的特殊优惠政策。